更新時間:2014年09月04日 11063瀏覽
那么,民資從正式進入通信市場至今取得了何種突破?民資在通信行業中又將何去何從?
拘泥傳統業務 現狀不容樂觀
對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通信市場,媒體和消費者是寄予厚望的。早在幾年前,就有媒體鼓吹民間資本進入基礎通信市場之后,甚至可以出現“手機免費打”的局面。應該說這種設想“看上去很美”,但實際上在短時間內卻難以實現。從目前虛擬運營商的市場運營成效來看,盡管先后發布了多個業務品牌,也切實根據當前通信市場和消費者的需求,對傳統運營商尚未實現的“流量隔月不清零”等資費模式進行了大膽創新,但消費者對于虛擬運營商的信任度和支持度不高、依然處于觀望的狀態。而虛擬運營商的實際放號情況也并非如預想中的那樣一路“凱歌高奏”。一方面放號量總和在當前基礎通信市場的占比依舊較低,與三大傳統運營商相比甚至可以忽略不計;另一方面難以形成持續性的市場影響,大多是“一陣風”的營銷活動高潮過去后,后續的推廣策略和舉措難以跟上。
以虛擬運營商目前的發展情況為例,民間資本進入通信市場之后短時間內難有大作為,主要制約有兩個方面。
首先是客觀制約。通信市場對民間資本尚處在逐步開放的階段,目前所開放的基礎業務、合作模式也是以“業務批發”的形式為主,雖說虛擬運營商可以在業務批發的基礎上進行重新包裝和定義,但終究無法擺脫批發成本和業務類型的制約。
其次是自身的制約。民間資本對于通信市場業務模式的探索還不夠深入和全面,目前主要業務都是停留在傳統業務如何包裝和改造層面,雖然對于新業務模式的拓展有所嘗試(如蝸牛在“免品牌”與自身游戲平臺業務之間融合的積極探索),但深度和廣度依然不足。
不過,隨著移動互聯網進一步發展,通信市場和互聯網市場之間的界限將會進一步模糊。這種情況下,民間資本在通信市場,乃至移動互聯網市場都有更大的發揮空間,也可以一次衍生出更多的價值模式。同時,隨著國家和主管部委對通信市場的管制逐步市場化、寬松化,民間資本可運作的范圍和空間會更大,例如采取各種橫向、縱向、平臺化的價值整合等,完全有可能走出一條和傳統運營商截然不同的道路。
機會在整合與業務模式創新
民間資本在通信市場上要走出一條與傳統運營商截然不同的道路,也將面臨諸多的難題和挑戰。筆者認為,民間資本要闖出一條屬于自己的道路,就必須有準確的定位和切入方向。
首先,民間資本不能固守傳統業務運營。眾所周知,業界、民間資本和用戶關心的問題當中,包括了民間資本能否通過參股等方式直接參與基礎運營商的網絡和業務運營?雖然我國的通信行業市場化步伐在逐步加快,但不等于完全的市場化。通信行業在信息安全、通信保障等方面的特殊性,決定了在相當一段時間內不可能實現完全徹底的市場化,主管部委對基礎運營商的管制和掌控力度或更加靈活而貼近市場、但不會由于民間資本的進入而削弱。民間資本在傳統通信運營的價值鏈當中難以掌握關鍵地位,民間資本可以參與到基站、傳輸這樣重要的基礎設施建設、維護和營運中來,但對于交換、話務等核心業務還是難以涉足。因此,民間資本不能固守傳統業務運營的范疇。但從目前工信部規定各虛擬運營商需從基礎運營商租用網絡設施的情況來看,還是難以打破這一框架。
其次是民間資本進入要放眼價值鏈整體,要整合與開創新的價值模式。傳統運營商在多年的通信市場運營中形成了自身的許多規制,這些規制既有利于傳統運營商這種超大型企業的管理和運作,但同時也使得傳統運營商錯失了很多發展機遇、走了許多不必要的彎路。以寬帶業務的“最后一公里”為例,目前工信部正加大力度推行“寬帶中國”戰略,但三大通信運營商在實施過程中卻遭遇了施工難、進場難、合作難等尷尬。這些尷尬固然與當前市場規范、管理不足有關,但也和三大通信運營商自身“船大難掉頭”的特征有關。從寬帶業務價值鏈的整體放眼,這些環節其實給民間資本的進入帶來了很大機遇。
最后民間資本無需拘泥于“通信”。一般意義上對于“通信”的定義,都是局限在基礎通信業務之上。但由于基礎通信業務的原始投入和運營維護成本高、價值可擴展空間受到新興業務的擠壓,因此近年來三大通信運營商在通信業務方面的綜合表現可謂是逐年下滑。因此,通信運營商近年來已經開始反思傳統業務運營式微所帶來的壓力,并且開始著手推動轉型,順應移動互聯網的形勢,探索從基礎通信業務運營轉向價值化平臺運營。但是,這種價值化平臺運營對于通信運營商而言也是新鮮事物,在人員隊伍和平臺搭建方面也缺乏經驗和成功模式。因此,對于更加靈活的民間資本而言,通過與通信運營商的合作,橫向上可以從云體系的三層模式(Iaas基礎設施即服務、PaaS平臺即服務和SaaS軟件即服務)著手,縱向上可以從行業垂直的專業平臺提供解決方案著手,與通信運營商緊密結合,充分發揮自身跨行業、跨平臺甚至跨終端的優勢,而在這一片廣闊天地當中,民間資本同樣大有可為。